新闻资讯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5月16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湖北省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名录》,含284项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类计量专业领域。
近年来,湖北的计量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尤其是作为国家计量体系核心组成部分和全省乃中南地区量值溯源体系源头的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成效显著。以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法定计量机构为主体,国防和授权计量机构补充的计量技术机构,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wu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围绕湖北高质量发展需求,在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上取得很大进展,建立和保存了284项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其中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作为中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的技术实体,建立和保存了包括8项工作基准、91项大区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内的267项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了类计量专业领域,其中力学、电学、温度、声学光学、电离辐射等领域的部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处于水平。
湖北国防工业计量水平在也有着明显的比较优势,纳入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10项国防工业计量标准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建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各项计量标准。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与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区别在于,在处理计量纠纷时,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仲裁检定出具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要想取得上述法律地位,必须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专门授权。